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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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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你好。我是老河口市的一名购房者。去年十月我在老河口市先锋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赞阳新城购买了一套房子,物业公司收水电安装费3500元,这明显违背国家政策。我安你要求携带发票去老河口物价局反映。物价局让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明显是你们行政不作为。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斑竹回复:
购房者:
你好!
感谢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物价局长廖海斌同志注意到了你昨晚在网上的留言,非常重视。召集有关科室人员核实后,仍不清楚是哪位同志接待的你。鉴于此,我们将廖海斌局长电话13507272200留给你,请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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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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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锦绣山河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每平方0.80元,交房又要交“门铃对讲服务费”和“垃圾费”,其中“垃圾费”物价局文件上有“每平方0.80元外”交的字样,而门铃对讲服务费物价局文件明确规定在每平方0.80元以内,我们找物业领导他们不纠正,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到底都交吗?请物价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帮助解决......
斑竹回复:
周鸿钧女士:
你所反映的锦绣山河收取“门铃对讲服务费”和“垃圾费”一事,现答复如下:门铃对讲服务费不能收取,就此事我局已告知物业公司,停止该项收费。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2.00元,可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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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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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有关部门襄樊-老河口路段各段票价的价目,我每次乘车从襄樊到柴店岗从最初5元到现在的12-15元,这也都是由于油价的升高,但有时是12元有时15元,12也还能接受、但15时又说油价上升,今天乘坐是又说是春运,而昨天从柴店岗到襄樊是12元,一次一个价位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请给明释…谢谢
斑竹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02]98号)及《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等规定,道路客运票价属于政府指导价,运输经营者可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在旅客基准运价上下浮动运价,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30%。并实行运价报备制度。
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02]98号)的有关规定,襄樊至老河口客运票价审批权限在襄樊市物价局。襄樊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调整襄樊市道路主要干线客运票价的通知》(襄价管字[2009]65号)中公布了老河口至襄樊的公路客运票价,其中:高一级车票价(席座)旅客票价为17元、上浮限价22元、下浮限价12元。
您咨询的襄樊至柴店岗这一路段票价问题,襄价管字[2009]65号文件中没有规定具体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测算,襄樊至柴店岗高一级车票价(席座)旅客票价应为12元、上浮限价15元、下浮限价8.50元。因此,你咨询的襄樊至柴店岗票价15元/人没有突破规定。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有关收费、价格问题,我们诚恳地欢迎您来信、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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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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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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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正在对您的留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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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0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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